我院接受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检查
发布时间:2016-01-21 15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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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感科 杨利萍
2015年11月13日,泸州市卫生执法支队对我院进行了依法执业监督检查。根据四川省卫计委《医疗机构现场检查标准》,检查组对我院的管理资料、我院手术室、新生儿科、产房、内镜室、口腔科等重点科室的布局流程、消毒隔离执行情况、环境卫生学监测、医疗废物与污水处理、传染病报告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。根据检查组意见,我院将加强工作,进一步规范传染病管理,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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